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报销及住院应注意的事项

关于参保大学生门诊报销及住院应注意的事项

 

一、         为使学院门诊统筹基金更好的用之于学生,惠之于学生,从201311日起,四方学院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比率,从2012年的40%提高到50%;报销金额从每年每生报销200元提高到每年每生报销500元,大大提高了参报大学生的门诊报销额度。

二、        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疾病及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必须携带并出示医保卡(或社保卡)、医保册、病历本到石家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三、         大学生放假期间或实习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1、必须填写《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该表在石家庄市医疗保险中心网站下载);2、应带好住院诊断报告3、入院诊断证4、出院诊断报告;5、医院专用费用发票;6、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原件;7、全套病历案页。以上必须由当地医疗机构盖章后带回,到学院医保办公室开具证明由院医保办公室人员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报销后由医保中心将款项直接打入学生个人账户。

四、         大学生在放假或实习期间突发意外伤害,必须在3天内打电话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备案(未在期限内报医保中心者后果自负),电话号码是:0311-83865095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医保办公室

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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